新昌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

2008年第5号

 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及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《招标拍卖挂牌

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、浙政办发(2006)150号文件等法律及行政规章规定,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,我局决定于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,

在新昌县招标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公开拍卖(挂牌)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 、出让地块概况及技术指标

 

 
 
地块编号 土地座落 出让面积(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密度 容积率

保证金

(万元)

拍卖(挂牌)起始价 投资强度

2008年工4号(F1)

梅渚镇前三村 4403 工业用地 50年 ≤45% ≤1.3 70 140 每亩大于150万元
2008年工6号 新昌县七星街道五龙岙村 1444 工业用地 50年 ≤45% ≤1.2 40 40 每亩大于150万元
2008年工8号(C1) 梅渚镇前三村 6709 工业用地 50年 ≤45% ≤1.3 100 172 150万元
2008年工9号(C2) 梅渚镇前三村 5415 工业用地 50年 ≤45% ≤1.3 70 139 每亩大于150万元
二 、竞买对象

 

   2008年工6号地块产业类型为食品制造业。其它三块项目用地产业类型均为农副产品加工业。报名企业资格须由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

会出具条件审查意见。

三 、报名有关事宜

   1 、有意竞买者请到新昌县招标投标中心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。报名时须带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竞买资格证明,单位介绍信,企

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(备好复印件),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.

   2 、报名时间:2008年6月27日至2008年6月3日下午4时30分止(节假日除外),具体时间为:每日上午8:00—11:00时,下午2:00—5:00。

   3 、拍卖时间为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。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(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)。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,

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。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2008年7月14日下午4时30分止,挂牌时间为2008年7月1日上午10时

至2008年7月15日上午10时止。

   4 、报名地点:新昌县招标投标中心(鼓山西路205号).

   5 、交款帐号:报名截止前须缴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,缴款帐号:1211028029219502188,开户银行:新昌县工商银行(收款单位:新昌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)。

 

   6 、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抵算土地出让金,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挂牌结束后次日起五日内不计息退还。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

让合同的。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
   7 、咨询电话:(0575)86229332 86760607

   四 、本次拍卖(挂牌)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次拍卖(挂牌)文本资料.


 

 

新昌县国土资源局

2008年6月10日